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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賈靜雯爭女官司..

陶晶瑩說,未來有多少台灣女性可能會遇上類似賈靜雯的問題?「法官有將心比心嗎?」

這種狀況不是只有未來..其實是一直以來就存在的問題..

對法官來說,離婚爭孩子的監護權是家務事..

法官也只能依父母的各方能力,判給監護權..

無關公不公平這件事!

實際上最不公平的,該說是父母彼此憎惡心態,傷害了一個還不懂事的小孩..

台灣很多離婚的夫妻,得到小孩監護權的那方,很多是不願意讓另一方親近孩子的..

甚至,還會對孩子灌輸另一方不好的一面..

我不知道,老外是否像電影情節般一樣,離婚後的孩子還是可以同時得到爸媽的關愛...

雖然爸媽不住在一起,但不會有搶奪不給看的問題!

我不知道,在其他國家,是否跟台灣一樣,只要離婚就反目成仇,把氣發洩在孩子身上...

孩子無辜,只因為大人們的自私,不管孩子跟誰,都一樣傷!!!

今天,這則新聞...

如果只有自私、見不得對方好,在我看來,判給誰都是一樣的...

不過對女人來說,孩子真的是一輩子無法輕易割捨親緣....




娜娜另一篇很有感覺的延伸閱讀 → 【女人的子宮情結】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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